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会务会展服务、房屋销售及自有房屋租赁、广告经营、餐饮服务、汽车租赁、汽车装饰服务、汽车清洗服务、汽车维修服务,物业管理,停车管理服务;车位租赁;家政服务,室内装饰装潢,房地产经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营销策划,保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