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湖滨韩山A地块地上附着物评估结果复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年**月**日 **:**:**】
******(单位)徐州市湖滨韩山A地块地上附着物评估结果复审项目(中介服务项目)将在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及比选要求:
1.项目地点:江苏徐州市泉山区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南侧、韩山路西侧。
2.项目基本情况:湖滨韩山A地块位于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南侧、韩山路西侧,占地面积约**.2亩,土地用途为出让工业用地,权利人为徐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该地块内地上房屋**幢,证载面积合计为****.**㎡,现场实测房屋建筑面积约****.**㎡。该地块地上附着物初步评估值为***.*****元。
3.比选内容范围: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4.服务事项:编制资产评估报告
5.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天
6.比选控制**:**%(服务**参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号文件,最低差额计费率打7折计算,计费基数以审定额为准。)
*、公开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参与比选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要求:(1)申请人资格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2)资质类别:复核机构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或房地产估价备案文件且在本企业执业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不低于8人(社保必须在本单位)(分公司资产评估师不低于6人);
(3)拟选派人员资格:申请人需成立项目组,项目组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或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项目参与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社保)并在本企业执业;
(4)信誉要求:申请机构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江苏省、徐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
(9)未向同*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项目的资产评估机构不得投报参与该项目的评估复核;
(**)业绩要求: 申请人要熟悉徐州市本级土地征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有参与土地整理类资产评估项目的经验;
(**)选取结果产生后,中选单位须在1个工作日内,携带人员、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到******进行核验。如发现信息不实、资质要求不符、服务能力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等情况,将及时报告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终止流程并建议将弄虚作假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
2.其他要求: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 **:**:**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安排现场勘察。
*、备注
*、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随机选取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徐州市云龙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1号西*区***
项目委托方:******
****年**月**日 **:**:**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起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比选** | 比选类型 |
1 | ************ | 徐州市湖滨韩山A地块地上附着物评估结果复审项目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服务**参照《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号文件,最低差额计费率打7折计算,计费基数以审定额为准。) | 随机选取 |
注:本公告由项目单位填写编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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