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年**月**日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5号教学实训楼项目—5号教学实训楼至南大门联通道路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公告及文件内容:
1、《工程量清单》中的《E.**: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室外景观电气)第4条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庭院灯,暂定****元每套(不含税金)2、规格:***,1****,****,*****”。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6月**日9:**(北京时间)。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6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年6月**日9:**。
更正后:
1、《工程量清单》中的《E.**: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室外景观电气)第4条项目特征描述“1、名称:庭院灯,暂定****元每套(暂定材料价,不含税金)2、规格:***,1****,****,*****”。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7月2日9:**(北京时间)。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年7月2日9时**分(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年7月2日9:**。
*、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盘龙路**号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慈善路城市风景**栋建业***室
联系人:**、*超、曾倩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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