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送达*体化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德芬、沈光泉、刘浩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国市宁国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宣城市国购广场B座写字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送达*体化服务采购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送达*体化服务采购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西路 3 号(宣城市邮政大院内)
成交金额:***元/件
评审报价:***元/件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送达*体化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成交服务商负责*******案件的整体送达工作,成交服务商应当提供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公告送达*体化的总体方案,保证送达的效率和成功率。成交服务商除完成送达任务之外,还应当保证送达数据全流程留痕,保证送达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成交服务商需要保证送达数据能够和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质效平台互通,满足上级法院考核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驻场人员到位且**日内与采购单位完成对接。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执行 |
*、评审专家名单:沈光泉、刘浩、张德芬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元整(*****.**元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国购广场B座写字楼****室,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国购广场B座写字楼****室
邮箱:*********@**.***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 话:***********、***********
*、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
**************
****年5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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