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通过招标确定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供应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服务期限*年。具体采购数量需根据实际发生数确定,按实结算。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金额(*元) |
中标家数 |
备注 |
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年 |
****元 |
1家 |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 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
3.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格式)。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发售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吉首市人民北路***号1楼) 。
(*)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同时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事项为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数额:****.**元(人民币)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年7月5日9:**分以前到达指定账户。
账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采 购 人:某部
联 系 人:***
电 话: ***********
地 址: 湖南省泸溪县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号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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