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发改**〔****〕**** 号)及我省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工作流程,经企业申报和复核,现对****年第*批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予以公布,本批次共有**家企业的**个药品(见附件)符合增补要求,增补**不高于原中标(挂网、实际采购)**差比计算值,也不高于挂网监测价,代表品无挂网价也无实际采购价的暂不增补。公示期为****年6月**日至6月**日,公示期内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申诉质疑,所有申诉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增补结果无异议的自****年6月**日起执行,有异议的暂不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集采目录和带量目录增补药品务必在1个月内建立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配送关系。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年第*批挂网药品增补不同转换系数(包装)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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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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