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桐岭及灵昆车辆段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桐岭及灵昆车辆段食堂原材料配送采购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桐岭及灵昆车辆段食堂原材料配送,招标人共设有*个食堂为员工提供日常用餐,地址分别为:
桐岭食堂:温州市瓯海区潘桥镇桐岭村站西路东侧;
灵昆食堂:洞头区灵昆街道雁宵路
2.2 招标范围:
2.2.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生鲜类、干货类、水果类、禽蛋类、粮油副食类、冷冻品、半成品(鸡鸭副产品)、豆制品、食堂低值易耗品等。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需于正式服务开始前7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提前进场做交接、熟悉场地工作。
2.3 服务期:服务期限为*年(自进场之日起计,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最终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
2.4 预算金额:*******.**元/年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根据《食品安全法》第***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条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地*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须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经营场所*栏所载明的地址须包含有温州市地域范围内的地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在满足上述主体业态和食品经营项目要求的基础上,其自身经营场所*栏所载明的地址无温州市地域范围内地址的;但其在温州市地域范围内具有分支机构(不得为子公司)且该分支机构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上述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经营场所要求的,视为满足本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自身及其分支机构的处于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相关单位食堂或酒店等餐饮行业的食材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达****元及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金额、服务内容等重要信息的,还须额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提供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或信用报告为准。
(7)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快餐饭盒样品各*份,样品包装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样品材质、工艺概况等说明*份。评审程序结束后实物样品当场封存。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招标人封存,作为供货时的验收的依据之*,同时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可选邮寄退回(到付)或自行取回)。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至****-**-** **:**。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转6转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招标人将于****-**-**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5.3.2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号东杭大厦***,联系人:唐先生 ,手机号码: (*********** )。
5.3.3要求递交样品等。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样品等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号东杭大厦***,联系人:唐先生 ,手机号码: (*********** )。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当所有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如要递交样品等,因投标人样品等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造成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招标人根据需要可增加其他媒介)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号市域铁路控制中心7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号东杭大厦**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招采中心: 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号东杭大厦**楼
联 系 人:戴女士
电 话:0***-********
电子邮件:***********@******.***
系统维护电话:(****)********(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标人戴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代理_***/李先生,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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