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
水稳混合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公局河北雄安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混合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公路改造全线利用旧路进行加宽改造,起止桩号**+***.9-***+***。工程起点为雄鄚路与现状保静线交叉处,终点位于雄安新区与廊坊市界处,全线长约**.**公里,途径雄县大阴村西、袁家园、西狄头、东狄头、道务村、胡各庄、葛各庄、马务头、洪城村等村落。道路等级为*级公路标准,双向*车道,设计速度****/h。主要设计为双向*车道,利用旧桥段落双向5车道设计,利用旧桥部分为单向2车道新建3车道。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防护及排水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等。
2.2 招标内容:
序号 | 使用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项目 | 水稳混合料 | 4%水泥含量 | 吨 | *****.** | ****/6 | ****项目施工现场 | ***/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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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稳混合料 | 5.5%水泥含量 | 吨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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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要求: 1、定价模式:固定单价,供应期间不予调价。 2、税票要求: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票制结算。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日前结算*次,乙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次月支付当期货款的**%,第*个月支付当期货款的**%。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如遇资金紧张时,须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双方根据具体费用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费用)。 5、验收方式:甲方现场过磅。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6、履约保证金20*元,从前期货款中扣除,供货结束后**日内无息退还。 7、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8、其他要求:供货能力及质量必须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9、优先选用可在雄安新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格供应商,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分公司代替总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经销商。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证合*”或“* 证合*”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优先选用可在雄安新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格供应商,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分公司代替总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
3.2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T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平级单位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证合*”或“* 证合*”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复印件。
5.投标人注册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6月4日**时**分至 ***4年6月9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如原注册所属单位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则不需增加其他合作意向单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开始时间)****年6月**日**时**分(投标截至时间,下同)****年6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取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投标,不组织线下投标,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8.公告媒体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中交*公局华西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
**
电话:
***-********/***-*******转****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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