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做如下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 投标报价得分--评分标准”原内容为:
F=M-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 F≥0;M≥**。
现修改为:
F=M-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0.2 (评标价>基准价时)
F=M-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0.1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 F≥0;M≥**。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不*致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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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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