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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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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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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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张先生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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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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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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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号*楼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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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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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5月**日**时**分 |
计划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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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 情况*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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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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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混凝土工程甲级、岩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机械电气甲级、金属结构甲级)、***计量认证证书 |
投标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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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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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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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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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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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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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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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引江济淮工程(***)派河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质量检测 ②龙河口引水工程全过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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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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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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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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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①望江县漳湖圩漳湖站工程全过程检测 ②引江济淮工程(***)派河截污导流水质保护工程质量检测 ③龙河口引水工程全过程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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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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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混凝土工程甲级、岩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机械电气甲级、金属结构甲级)、***计量认证证书 |
投标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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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城西湖路与延乔路交口联海商务1#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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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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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成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高级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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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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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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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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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①肥西县杭埠河治理工程全过程检测标 ②肥西县****-****年应急水利水毁修复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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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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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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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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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①肥西县杭埠河治理工程全过程检测标 ②肥西县****-****年应急水利水毁修复工程质量检测 ③肥东县****年度“*达标、*美丽”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小型水库提升达标工程第*方检测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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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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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 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混凝土工程甲级、岩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机械电气甲级、金属结构甲级)、***计量认证证书 |
投标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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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圣井街道李福路****号水利产业园试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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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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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赵晋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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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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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质量标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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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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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聊城市茌平区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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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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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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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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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①汶上县河道治理工程***项目质量检测 ②临沂市河东区****年农村饮水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工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③聊城市茌平区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质量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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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5月**日至****年5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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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林娟,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水利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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