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射洪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射洪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阳街兴建巷**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川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射洪县太和镇新阳街***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射洪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原采购文件中:“第*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3技术要求(*)、电动快速保洁车参数▲**、轮胎:前轮≥3.**-**, 后轮≥3.**-**”现更正为:▲**、轮胎:前轮≥3.**-**英寸, 后轮≥3.**-**英寸。
*、原采购文件中:“第*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4.4支付约定 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质保期为履约验收完成后1年,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现更正为: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质保期为履约验收完成后1年,达到付款条件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供应商可以以现金或保函的形式递交质量保证金)。
*、原采购文件中:“第*章 评标办法 5.6.2评分标准 品质保障 1、电动快速保洁车投标厂家或制造厂家具有电动车电池电路安全检测相关系统的得2分(提供电动车电池电路安全检测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电动快速保洁车投标厂家或制造厂家具有电动车驱动控制相关系统的得2分(提供电动车驱动控制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更正为:1、电动快速保洁车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厂家具有电动车电池电路安全检测相关系统的得2分(提供电动车电池电路安全检测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电动快速保洁车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厂家具有电动车驱动控制相关系统的得2分(提供电动车驱动控制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最高限价:*******.**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名称:***********
地址:新阳街兴建巷**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射洪县太和镇新阳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川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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