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金额 |
1 | ************** | ****************** | 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荷塘路2号荷塘苑4号楼 | **.**(均分制) | ******.**元 |
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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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巧珍、江孝敏(采购人代表)、王丽、肖晓红、谷铁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经开区高浪西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号华发大厦A座**楼****室
联系人:**、臧允楠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臧允楠
电话:****-********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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