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洪雅县御江锦城 | ***,***.**元 |
合同包1(将军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将军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1)负责全镇6村(阳坪村、新安村、清凉村、李槽村、保平村、联和 村)3社区(三宝社区、杨场社区、高岩社区)辖区内,垃圾桶(池)及可 视范围内所有垃圾进行分类清运处理。 (2)负责镇级垃圾中转站的设备运行及维护。 (3)每天对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填埋场。 (4)垃圾收集场所,垃圾转运设施、设备须保持每天干净。 (5)保持收集容器的干净整洁。 (6)负责将本项目将军镇清扫保洁范围内分类果皮箱、垃圾桶、分类 垃圾亭等垃圾收集设施内的垃圾收运至洪雅县垃圾填埋场。 (7)负责收运将军镇大件垃圾(包括沙发、床垫、衣柜、床等)。 | (1)投标人负责将军镇辖区内洪三路、安置小区、三宝场镇、三歇路 (将军段)生活垃圾的分类清运,每天进行清运,上午7:00至下午18:00前 必须清运完毕,确保垃圾桶内干净整洁。垃圾桶(池)原则上不能满桶和漫 池。 (2)投标人用车辆每天对全镇所有垃圾进行封闭清运至洪雅县垃圾处 理场,严禁沿线抛洒滴漏。清运时对散落的垃圾必须进行清扫,垃圾桶周边 2米范围内不能见散落垃圾。 (3)在重点时段,投标人听从镇政府安排对重点部位清理到位。 (4)垃圾桶如因装载清运被损毁,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修复。 ★(5)垃圾压缩车不少于2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若为租 赁车辆还须提供覆盖项目服务期内的合法有效《车辆租赁合同》)、不少于 驾驶员2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驾驶证)、不少于装卸人员2名(提供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燃油费,机械维修费、劳保用品购置等相关费用一律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 (6)所聘用的劳务人员由投标人管理,一切用工保险包含在年度承包 费中,由投标人负责购买。 (7)垃圾清扫、清运中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1)投标人负责将军镇辖区内洪三路、安置小区、三宝场镇、三歇路 (将军段)生活垃圾的分类清运,每天进行清运,上午7:00至下午18:00前 必须清运完毕,确保垃圾桶内干净整洁。垃圾桶(池)原则上不能满桶和漫 池。 (2)投标人用车辆每天对全镇所有垃圾进行封闭清运至洪雅县垃圾处 理场,严禁沿线抛洒滴漏。清运时对散落的垃圾必须进行清扫,垃圾桶周边 2米范围内不能见散落垃圾。 (3)在重点时段,投标人听从镇政府安排对重点部位清理到位。 (4)垃圾桶如因装载清运被损毁,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修复。 ★(5)垃圾压缩车不少于2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若为租 赁车辆还须提供覆盖项目服务期内的合法有效《车辆租赁合同》)、不少于 驾驶员2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驾驶证)、不少于装卸人员2名(提供有效期 内的身份证)、燃油费,机械维修费、劳保用品购置等相关费用一律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 (6)所聘用的劳务人员由投标人管理,一切用工保险包含在年度承包 费中,由投标人负责购买。 (7)垃圾清扫、清运中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 | ***,***.** |
石涛(采购人代表)、姜兴群、底洁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的通知》(发改**【****】***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收取*****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将军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川中哲顺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洪川镇青衣路西城家园B区3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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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中哲顺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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