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韶关冶炼厂外请特种车辆(吊车类)承包业务中 标候选人 候选人公 公示
(招标编号:深中岭招(招)字********号)
******************受**********************的委托,对“****年韶关冶炼厂外请特种车辆(吊车类)承包业 务”【招标编号:深中岭招(招)字********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 下:
*、项目名称:****年韶关冶炼厂外请特种车辆(吊车类)承包业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评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
第*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下浮率:**%;
第*中标候选人:韶关市曲江*畅交通拯救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下浮率:**%。
*、公示期限及注意事项:
1、公示期3天。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2、异议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①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须提供详细利害关系说明及证明材料);②提 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③同*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事项重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已经做出回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④ 异议事项不具体,或是主观臆测且未提供充分证据或有效线索,难以查证;⑤异议所附的证据材料来源不合法;⑥异议材料未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或未经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⑦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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