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采购人:安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示期限
****-**-** 至 ****-**-***、其他补充事宜
1.(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保定市公共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已取消投标报名菜单,供应商自行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导致采购文件下载不成功的,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和后果,技术支持电话: ****-*******;**********。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 ** 后,可直接使用河北** 登录“惠招标”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 (3)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将已下载的.*** 格式采购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 (4)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3年、概算总金额为****元、当年安排数为****元。3.线上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 **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签到、解密,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公告名称:安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来源公告
采购人名称:安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 | |
采购人地址:安新县旅游路北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全称:********** | |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层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受理质疑电话:****-******* | |
项目联系人:***、张雪源、赵悦、封勋****-*******/****、*****@******.*** | 联系方式:****-******* |
传真电话:****-******* | |
采购内容:安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采购方式:单*来源采购 | |
采购数量:3 | |
公告名称:安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来源公告 | 预算金额:******* |
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 | |
供货时间: | |
简要技术要求:安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安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直无本单位或政府建设的固定办公场所,以租赁方式作为办公地点。*************房屋座落在安新县旅游路北,地理位置优越,房屋建筑面积、建筑布局和使用功能能够完全满足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用房需求,而且目前正在租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采购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需求”规定,本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后拟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 |
拟定唯*供应商名称: | |
拟定唯*供应商地址: | |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获取文件方式:其它 | 文件售价:0 |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报名者,同时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缺*不可)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
获取文件时间详细说明:****年9月**日0:**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1)供应商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 | |
备注:1.(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保定市公共资源综合信息平台已取消投标报名菜单,供应商自行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导致采购文件下载不成功的,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和后果,技术支持电话: ****-*******;**********。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 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办理河北 ** 后,可直接使用河北** 登录“惠招标”获取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惠招标”提出。 (3)本项目采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将已下载的.*** 格式采购文件导入“惠招标”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首页下载)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惠招标”投标系统。 (4)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3年、概算总金额为****元、当年安排数为****元。3.线上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 **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签到、解密,因供应商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本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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