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嘉兴港独山港区Ⅱ号内河港池工程 |
| ************** | 新建**个***吨级内河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吨级船舶设计),其中8个多用途泊位,3个通用泊位,**个待泊泊位,*域后方布置相应的堆场、道路、辅助生产及办公建筑等配套工程,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为****吨。本项目水工建筑物、道路、堆场等配套工程*次性建成,装卸工艺设备根据吞吐量增长情况分阶段添置。 | 按照要求完成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施工期 (1)大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等,排放方式均为无组织排放,将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定程度的污染。但由于项目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在采取*定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轻微的。这些措施包括:作业期间洒水抑尘,建材物料加盖篷布,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和引导的方式等。 (2)水:施工开挖排水、场地浇筑废水、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应先经沉淀池进行隔油、沉砂,上清液及干化后的沉砂回用于施工过程,废油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后纳入污水管网。船舶含油污水由施工单位自行收集后转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此外,拟建内河港池东南侧隔白沙湾围堤与已建***号港池相邻,水工结构建成后将对局部白沙湾围堤进行拆除,使**、***号港池连通,因而短期内可能出现**浓度上升的现象,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施工活动停止*段时间后将会消失。 (3)声: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本项目厂界距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通过对高噪声源采取临时隔声围护、合理平面布置,同时加强施工时间管理,施工噪声对周边村庄的影响不大。 (4)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及工程多余土方。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后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般土方由有篷卡车运至海塘安澜**工程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综合利用或外运至建筑垃圾堆场。此外应落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避免工程弃土因无组织堆放、倒弃或遇暴雨冲刷而造成水土流失。 (5) 生态环境:施工区域需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复原。此外,需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域植被的破坏,缓解对*域植被的影响,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
2 | 年产*****套高档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 曹桥街道兴亭路***号1号楼闲置厂房****平方米 | 浙江海臻智能包装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元,租赁浙江海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曹桥街道兴亭路***号1号楼闲置厂房****平方米,购置覆膜机等设备,实施年产*****套高档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 按照要求完成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废包装材料、纸张边角料、废塑料膜、废铝箔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硬化后的糯米胶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3 | 年产****吨防霉抗菌母粒、免喷涂高光材料、发泡剂***导电材料、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等功能高分子塑料及色母粒产研项目 | 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南侧、良做粘胶厂北侧地块 | 本项目新购置双螺杆主机、电动成型压片机、双滚筒混合机等先进自动化设备,达产后,形成年产****吨防霉抗菌母粒、免喷涂高光材料、发泡剂***导电材料、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等功能高分子塑料及色母粒,预计实现年销售额约2.5*元,税收****元。 | 按照要求完成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投料粉尘经半密闭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米高空排放;密炼、挤出、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吸风罩收集,采用*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屋顶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由平湖市独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 噪声:(1)设备隔声。对设备配置的电动机座基进行减震,并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 (2)设备保养。平时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3)绿化降噪。加强厂区内绿化,通过沿厂区围墙种植高大乔木,可有效降低噪声强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号(政务数据办)*楼***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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