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国有林场及胡乐镇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胡乐镇鸿门村*组**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胡乐国有林场及胡乐镇枯死松树清理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宁国市胡乐国有林场及胡乐镇枯死松树清理。 服务要求: 1、采伐的濒死、枯死松树及***以上的枝桠就地(在胡乐镇及林场范围内)利用树木粉碎机或切片机进行粉碎切片,切片厚度不超过0.***,粉碎直径不超过1 **。 2、山高交通不便之处可以使用不锈钢丝网罩法处理枯死松树,处理要求按《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指南》执行。 3、伐桩高度不高于***,所有伐桩需编号。 4、胡乐国有林场旋切或粉碎物由中标企业履行外运手续后自行出售给省内松疫木定点加工企业; 5、胡乐镇林农户的粉碎物由中标企业与林木所有人协商处理,经协商同意的可出售给省内松疫木定点企业;协商不成的由中标企业就地粉碎后还山,不得随意丢弃在路边、农田等有潜在危害的地方。 6、检查清理现场是否有遗漏木材或枝桠,如有则需重新处理。 服务时间: 1、服务期*年,合同每年*签。 2、第*年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为****年4月20日前完成。后两年的工作任务根据每年的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和报批的实施方案确定,单株清理**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周文俊、颜希宁、洪院敏、胡松基、周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2幢**单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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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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